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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大学生艺术团舞蹈团、合唱团创建江苏省省级大学生艺术团
发布时间: 2021-11-26   浏览次数: 10

11月23日下午,江苏省教育厅专家组一行到河海大学,对我校大学生艺术团舞蹈团、合唱团申请创建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进行了现场评估。

评估专家组组长由东南大学党委副书记郑家茂担任,省大艺联合唱联盟主席、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主任洪海军和省大艺联舞蹈联盟副主席、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超担任副组长,省大艺联舞蹈联盟副主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文化艺术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艺术教育中心主任杨莉莉,南京艺术学院舞蹈学院院长许薇,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张建成,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副教授方方,南京师范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副主任陈海英分别担任合唱、舞蹈专家组成员,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教师邓鑫担任联络员。

河海大学党委副书记郭继超,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资产处、校团委、文化艺术教育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创建评估工作会。

郭继超副书记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对省教育厅、各兄弟高校和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对河海大学美育等各项工作给予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评估专家组多提宝贵意见,帮助学校美育工作和高水平艺术团建设取得更大的进步。

专家组听取了校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文化艺术教育中心主任朱乔关于创建省级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汇报,现场查看了艺术团活动场馆、设施器材,查阅了申报艺术团建设相关文件资料,观看了舞蹈团《港珠澳大桥》、合唱团《青海梦》等作品汇报演出,召开了师生座谈会,并进行了会议评议。





在完成评估工作各环节后,专家组向河海大学反馈了考核情况。

专家组指出,河海大学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重视美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舞蹈团、合唱团的全面保障、团队建设、日常管理、艺术实践、文化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江苏高校大学生艺术团建设和高校美育教育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组织管理到位,制定出台了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和艺术团章程、团员培养、激励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二是组织保障到位,学校对舞蹈团、合唱团的经费投入充足,设置指导工作量、素质拓展学分等,有效激励了舞蹈团、合唱团师生积极性。三是艺术成果丰硕,获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3项,获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创编多部原创作品,并入选2021年教育部“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专家组同时建议,一是继续探索美育建设发展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按上级规定配足配齐公共艺术教师,开足开齐公共艺术课程,畅通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教师发展通道。三是依托河海专业特色创作更多文化精品力作,帮助更多学生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此前,我校大学生艺术团弦乐团、民族乐团分别于2016年、2017年创建为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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