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校区团委,各学院团委:根据《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修订)》,为及时做好自主志愿服务及境外交流活动实践学时认定工作,决定开展集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学生自主参与、未在PU平台发起或未认定过的志愿服务活动;
2.在校期间出国出境或到国内其他高校交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课外活动,交换期间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按照自主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定。
三、相关要求
学生本人于2019年11月1日(周五)10:00前向责任年级辅导员提交自主参与志愿服务或境外交流活动的纸质有效证明(不用提交原件),并在证明材料右上角用黑色水笔标明姓名、学号,提供虚假证明将严肃处理。
各学院于2019年11月6日(周三)前完成学生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分别填写附件1《自主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定统计表》或附件2《境外交流活动认定统计表》,于11月8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将纸质版材料按照汇总表的顺序(统计表放在证明材料前面)送至校团委青年发展部(江宁校区文体中心2311办公室),电子版统计表发送至twqnfzb@hhu.edu.cn。
常州校区各学院集中认定工作由校区团委负责组织开展。
联系人:陈智,联系电话:58099450(5450)。
附件:
1.《自主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定统计表》
2.《境外交流活动认定统计表》
共青团河海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自主志愿服务及境外交流活动实践学时集中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