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在校生参加2020年暑期赴江苏省省级机关个人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6

各学院团委:

为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育人功能,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政情,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江苏团省委、省学联拟联合省委省级机关工委于 2020 年暑期实施省级机关大学生实习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5日-7月17日 个人申报

7月17日-7月18日 校内选拔

7月19日-7月20日 校外选拔

7月21日-8月20日 岗位实习

8月下旬,总结

二、实践内容

1.政务观察。了解省级机关的工作运转情况、公务员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业务实践。参与省级机关的具体业务工作,参加机关集体活动,了解省级机关的工作运转情况和机关文化。

3.特色交流。接收单位自行探索设计富有特色的工作内容,如与实习学生面对面交流、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一线实地调研等。

4.分享传播。实习结束后组织学生个人及学校在江苏共青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体会,召开交流分享会等,向社会大众展现省级机关的运转及文化、省级机关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三、选拔要求

1.南京籍(目前居住在南京)的 2017 级、2018级本科学生和研究生。鼓励全国、省级、校级“青马工程”学员及团学骨干积极参与。

2.要求参与学生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3.具有良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4.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四、选拔流程

1.公开报名。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下载并填写《2020年省级机关大学生实习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学院推荐2020年省级机关大学生实习报名汇总表》(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统一提交到校团委。

2.资格审查及推荐。学校团委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通知通过校内选拔的同学进行网络报名,并推荐至团省委。

五、保障措施

1.接收单位需妥善安排学生实习岗位,实习期之前,为学生安排必要的岗前培训;实习期间,为每一名实习生配备一名指导老师,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并至少组织一次实习学生与机关干部的交流活动;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鉴定。

2.实习学生午餐由接收单位负责,早晚餐由实习学生自行解决。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向实习学生发放交通、通讯及生活补助。团省委高校工作部为实习学生统一购买保险。

六、相关要求

1.周密部署,突出育人实效。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充分、全面地发动相关年级学生,鼓励优秀学生参与,并对学生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人选质量,保证将最适合的人选推荐到学校团委。并与7月17日中午12:00之前将各学院学生的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2.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学院团委需对入选的实习生要做好提醒教育和全程跟踪。确保守好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学生要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严格遵守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极端天气变化和本地自然条件。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覆盖。鼓励学生在实习期间或结束后进行各种形式的分享,在各类媒体上积极宣传,也可以将好的心得体会发送到指定联系邮箱。学生回校后,学院团委应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依托宣讲会、分享会等形式,做好工作宣传,向学校学生传播实习感受体会,引导更多青年学生踊跃投身实习实践。

 

联系人:徐欣宁

联系电话:58099450

电子邮箱:twsjyzyzgzb@hhu.edu.cn

 

 

共青团河海大学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