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各学院PU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各学院团委:

为推进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更好地在全校范围内落实《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第二课堂活动的过程管理,现公开选聘各学院PU助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各学院PU助理,每个学院1名。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河海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

2.热爱共青团工作,不怕吃苦,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如被录用则能够在岗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熟悉《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修订)》及《河海大学“第二课堂”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熟悉PU平台的使用;

4.有较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

5.现(曾)任院学生组织或年级主要学生干部,“青马工程”学员,“1442工程”学员优先;

6.学习良好,勤奋刻苦,绩点在4.0以上或专业排名在前50%,第二课堂成绩单阶段性合格。

四、工作职责

1.协助校团委青年发展部开展素质拓展学分相关工作,将校团委青年发展部对于所在学院提出的第二课堂活动申诉的相关处理意见反馈给学院学生组织、班团组织或个人;

2.协助所在学院团委开展院内素质拓展学分政策解读及PU平台使用培训,解答学院学生组织、班团组织及个人对于素质拓展学分政策或PU平台使用方面的疑问;

3.协助所在学院团委开展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的立项申报及PU平台活动的初审工作;

4.协助所在学院团委开展院内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学时申请的审核工作;

5.协助所在学院团委开展院内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督查工作;

6.协助校团委青年发展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督查工作;

7.其他与素质拓展学分相关的未尽事宜。

五、选聘程序

1.组织推荐:符合条件者递交申请表,自行申请。各学院团委根据申报材料和选拔条件组织面试进行筛选,确定名单统一推荐到校团委青年发展部。各学院推荐人选数量不少于2名且不超过4名。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9月10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学院PU助理应聘意向表与汇总表(纸质版)分别加盖学院团委印章后,交至文体中心2403团委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twqnfzb@hhu.edu.cn。

2.校团委青年发展部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确定复试名单,组织笔试、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ri知。

3.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将进行二次考核,考核不通过者不予留任;

4.确定聘用人选、公示并任命。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19-85191708;苏春循,联系电话:025-58099514。

 

 

共青团河海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