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拓展学分”寒暑期社会实践类实践学时第二次集中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修订)》,决定开展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拓展学分寒暑期社会实践类实践学时第二次集中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未在PU平台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寒暑期社会实践类”相关条目。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191118日(周一)17:00-1122日(周五)10:00

2.学院初审:20191122日(周五)10:00-1126日(周二)10:00

3.团委终审:20191126日(周二)10:00-1130日(周五)10:00

三、相关要求

1.对照要求,及时申请。学生申请时请对照《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修订)》(河海教务〔20189号)中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并严格按照PU平台申请页面相关说明在开放时段内进行申请。

2.明确职责,严格审核。各学院明确各年级审核工作责任人,并对照《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修订)》(河海教务〔20189号)中相关规定在指定时段内进行审核。。

四、其他

1.本次实践学时认定工作开启二级审核,即学院初审、团委终审,学生提交责任年级辅导员审核后,由责任年级辅导员对应校区选择终审,南京校区选择“河海大学超管”,常州校区选择“常州校区管理员”。

2. 本次未通过审核的条目须等待下次申请开放才能再次申请,请认真对待申请、审核工作。

3.从本次实践学时认定起对于学院认定工作进行考核,要求审核条目一次性合格率不低于95%(审核条目一次性合格率=通过终审条目数÷通过初审条目数),合格率将计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考核及辅导员个人评优考核。

4.联系人:陈智,联系电话:580994505450)。

 

附件:

1.学生申请说明

2.教师审核说明

 

 

共青团河海大学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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